节能与环保措施(收集3篇)

时间:2024-10-10 来源:

节能与环保措施范文篇1

(1)对施工过程的管理要用绿色技术理念的规划

说到绿色建筑,在它的整个施工中可以分为四个部分:施工的整体规划、建筑材料的采购、施工和验收。通过对施工规划的有效管理使施工更加的科学化、合理化,对于建筑物施工表面上的“绿色化问题,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的解决。使规划建筑物的施工时与施工工作有关系的所有方面能够实现一个共同的目标,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重、以用户能够长期节能方便的使用建筑为重,这才是“绿色建筑和它所要达到的目标。对施工中的“绿色化问题,要选择合适合理的施工方法,例如:对钻孔桩进行灌注混凝土施工时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泥浆、污水的排放;灌注混凝土时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噪声的污染;对钢梁或其它结构进行喷砂除锈时或者是在门窗、墙面的饰面上打磨砂纸时采取措施减少粉尘,降低或者是消除对施工人员健康的危害;砂石、粉料在运输到施工现场的过程中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扬尘,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对钢铁材料或设备焊接时采取措施避免光污染等。

(2)采取措施减少对土地的占用

施工规模和现场条件是选择临时设施场地所必须要考虑的两个因素,如临时性的材料加工厂、现场作业的防雨防晒棚和材料堆放的场地、办公生活用的房屋所占土地等它们所有占用的土地必须按所需占用土地面积的最低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对这些房屋用地的布置尽可能的既合理又紧凑,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减少死角和没有用到的土地,这里所说的施工要求是指环境和施工操作对身体造成的危害最小、施工安全和文明。办公与生活用房的布置要尽可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且在施工场地能够方便的进行调整,适合这个条件的有多层轻钢板房、钢骨架板房等标准的装配类型结构。施工的场地要立起一个围墙使不相干的人无法进来避免给他们造成伤害,还可以避免建筑垃圾的乱放,影响居民的出行和生活。

(3)节能各方面的内容与措施

①工艺和设备方面的节能。对于能源改变设备的使用结构,有效控制其消耗,在合理规划施工的情况下大力推广节能型的技术和工艺是在施工过程中达到节能目的的有效方法。施工时要优先选用那些节能、高效、环保的设备与机具,例如有些施工设备在使用时它用的是变频技术能节省不少电能,机电安装方面有节能型的机械设备,如采用逆变电流技术制造的电焊机和耗电量小、效率较高的小型电动工具,这些工具的使用能够有效地节约电能。那些以油料为能源的机械设备,在油料中加入某些添加剂能够降低油料的消耗,如果条件允许,要采用那些能够回收利用的能源。②某些建筑材料具有节能的效果。轻质的混凝土块有很多优点:重量轻、强度高、但是吸水率和收缩率都较低,且保温、隔热的性能很好,它是很合适的墙体材料。另外还有聚苯板,它的表面是一层水泥,并且具有较好的保温性能和阻燃性能,施工也比较方便。工程使用混凝土与砂浆,混凝土施工时使用煤灰和外加剂掺加在一起并使用泵送的施工方式。

(4)节水方面的措施

①基坑方式的节水措施。在基坑降水的方法中,有种是采用抽取地下水的方式,抽出来的水除少量被利用外,大部分被排入下水管道,造成了水的浪费;另外还会引起地面沉降。所以,对于基坑的支护最好采用地连墙或者是把它与止水帷幕配合在一起使用的方式,动态降水也是一个不错的方法。②对于用水的行为加强管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用水尽可能使用节水的系统和器具,并把那些节水器具科学、合理的组合在一起使用,提高节水效率;对于生活用水和工程用水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并设定用水指标,以方便对用水量进行严格的控制。

(5)在施工中和施工完时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①施工时要使用一些材料把施工现场围起来形成封闭的施工空间,常用的有塑料网,把施工时产生的污染与影响控制在施工空间内;有的建筑垃圾和建筑废弃物能够通过回收被再次利用,像那些碎石和土石方这样的垃圾,能用它们来填地基或者是铺路,提高它们的利用率。②注意对土壤的保护。地表环境是指土壤的状况,因为施工使地表的土壤发生侵蚀、流失的现象,要建立地表的排水系统,采取一些措施稳定土地的斜坡或种植一些能固定土壤的植物类型,降低或消除土壤的侵蚀、流失等现象。③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采用有效的监理措施来保护生态环境,由项目的监理人员和建设部门的环保人员在施工期对生态环境进行巡检方式的监测,检查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人员对环境保护措施执行的怎么样以及施工区域环境的变化。④在施工场地要对各种污水进行合适的处理,建造一些专门的设施如隔油池等。

2、对应用绿色技术的施工工程建立一个评估体系

现在大部分的评估体系都是对制定的措施进行评估的,对使用措施产生的结果却无法评估,但是建筑施工的结果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所以有必要建立一个具有很强操作性的评估体系。本文提出一些方便定量化的评价指标和它的分析方法:“四节一保的内容。①材料资源的利用指标:材料的损耗量,建筑材料的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用房、遮围建筑空间的材料等能不能被重复使用。②水资源的利用量:节水器具的配合使用情况、水的循环利用情况和大概节约了多少水。③能源的利用情况:节能设备的使用情况、大概节约了多少电能,还有那些可再生的能源利用了多少。④因施工占用的土地被有效保护的情况:减少占用了多少土地、土地被污染了多少、有多少面积的土地被有效利用,施工时占用的土地施工完后恢复了多少。⑤环境保护的情况:扬尘的高度、强光的照射情况、空气中悬浮的颗粒物它的平均浓度、噪音与污水的排放情况,产生了多少建筑垃圾以及它们中有多少被回收进行再利用。

3、总结

节能与环保措施范文篇2

关键词:绿色施工,组织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度逐渐加快,建筑业规模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发展态势良好。但是建筑业是一个高耗能的产业,据有关研究数据显示,建筑占人类总耗能的40%,同时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的40%,为了应对这种高耗能带来的能源危机与环境危机的挑战,绿色建筑的概念应运而生。

1绿色施工技术的优势

绿色施工概括起来就是“资源有效利用”,即一是减少建筑材料、各种资源和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二是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材料;三是设置废物回收系统,利用回收材料;四是在结构允许的条件下重新使用旧材料;五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绿色施工也是融合保护环境亲和自然、舒适、健康、安全于一体的建筑。推进“绿色施工”的目的是为人类提供舒适、健康、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绿色施工”要求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修及拆除过程中)实现高效率地利用能源和资源(土地、水、材料)和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建筑施工”是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建筑企业组织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一定的机具和物料,通过一定的工艺过程将图纸上的“建筑”进行物质实现的生产过程。“绿色施工”实质上是以保持生态环境和节约资源为目标,对工程项目施工采用的技术和管理方案进行优化,并严格实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和高效、产品质量严格受控的方式方法;具体的说,就是在保证施工过程安全文明高效优质的条件下,做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绿色施工是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实施绿色施工,进行总体方案优化虽然相对增加了资金成本,但也降低了环境成本和社会成本,即降低了寿命周期成本,更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可以认为:绿色施工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工程施工中应用的主要体现。绿色施工总体框架由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六个方面组成。

2组织管理角度的绿色施工技术研究

绿色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五个方面。

2.1组织管理

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目标。项目经理为绿色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并指定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

2.2规划管理

编制绿色施工方案。该方案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成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绿色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负荷,保护地下设施和文物等资源。(2)节材措施,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制定节材措施。(3)节水措施,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制定节水措施。(4)节能措施,进行施工节能策划,确定目标,制定节能措施。(5)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制定临时用地指标、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及临时用地节地措施等。

2.3实施管理

绿色施工应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的管理和监督。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通过宣传营造绿色施工的氛围。定期对职工进行绿色施工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

2.4评价管理

对照导则的指标体系,结合工程特点,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进行自评估。成立专家评估小组,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进行综合评估。

2.5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长期职业健康。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管理,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3绿色施工从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

3.1施工扬尘的控制

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3.2噪声与振动的控制

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的规定。在施工场界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监测方法执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l2524.90)。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

3.3光污染控制

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3.4水污染控制

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在缺水地区或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地区,基坑降水尽可能少地抽取地下水;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3.5建筑垃圾控制

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如住宅建筑,每万平方米的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吨。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

了解了绿色施工的意义及作用,能够更好的指导今后的施工,对保护社会环境,减少各项垃圾,改善人们生活质量起到很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郭咏梅,从节能建筑走向绿色建筑[J],建筑与文化,2008年。

节能与环保措施范文篇3

运用贸易措施保护环境是近年来国际贸易法和国际环境法领域里的一个新问题。本文分五章从国际贸易法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索。第一章是导论,其内容分为五节。第一节讨论环境问题的产生与发展,指出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活动必须尊重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要尊重自然而不能奴役自然,实现人类与环境的“和解”,否则就会出现环境问题,受到自然的“惩罚”。第二节讨论环境与贸易的关系,指出环境与贸易的关系包括贸易对环境的影响和环境对贸易的影响两个方面。通常而言,贸易不是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市场失灵和干预失灵。当存在市场失灵和干预失灵时,贸易会加剧环境问题。贸易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分为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当政府干预能够纠正市场失灵时,贸易对环境有正面影响;反之,则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环境保护不仅会给国际贸易的产品结构造成冲击,而且也对国际贸易体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环境保护之所以会对自由贸易体制产生冲击,主要是许多环境保护政策运用贸易限制手段来达成其目的,造成非关税贸易壁垒。第三节讨论环境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冲突,指出自由贸易政策与环境保护政策并不实质性冲突。这两种政策之间的冲突是结果上的冲突而不是目的上的冲突。第四节介绍了GATT/WTO对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关切。第五节概要介绍了环境贸易措施的概念和种类。环境贸易措施(EnvironmentalTradeMeasure)是指,为促进环境目标的实现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和具有潜在贸易影响的环境措施。所谓环境目标包括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包括食品和产品的安全)以及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养护和保护。按照环境贸易措施的法律根据,环境贸易措施可以分为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和多边环境贸易措施。依据其表现形式,环境贸易措施可以分为环境标准、环境税、贸易限制和贸易制裁四种。第二章分四节探讨GATT/WTO框架内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条款和协定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第一节在回顾从GATT到WTO的发展历史的基础上,指出GATT/WTO法律体制是一套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主兼顾其他非经济价值目标的多元价值体系。如对于公共道德、健康措施、国防安全等政策性目的,亦会设有例外规定,使得财富目的能与这些非经济价值目的并存。由于环境保护这项非经济价值,并未在GATT/WTO体制中加以明确规定,因此基于环境保护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或贸易报复行为,常常被控有违反GATT/WTO法律制度。第二节讨论GATT/WTO的非歧视原则、关税减让原则、禁止数量限制原则及一般例外条款的含义及其与环境贸易措施的关系。非歧视待遇原则运作的核心是,“相同产品”在GATT任一缔约方的市场上必须享有相同的待遇。因此如何认定相同产品,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在GATT条文中并没有给“相同产品”下定义。根据现行学说,相同产品是根据其关税分类、物理特征和最终用途来确定的。因此,GATT义务中的“相同产品”的判断标准与关税分类相关联,它主要根据产品的内在特性进行。生产制造方法不反映在产品的内在特性中。这就是说,以不同的生产工制造方法生产的产品,只需具备相同的内在特性即可认为是“相同产品”。环境标准分为产品标准和生产过程标准。前者直接规范特定市场上销售的货物本身的特性,如物理特征、化学成分等;而后者并不规范产品本身的特性,它规范的是产品制造过程中废弃物的排放种类和数量等。一般来说,产品的生产过程并不影响产品本身的环境特性,因而,如果产品本身的特性相同,即使其生产过程标准不同,仍应视为相同产品。如果以生产过程不同,而对产品本身特性相同的产品采取不同的待遇,就会违背GATT的非歧视待遇义务。GATT虽然对进口产品的关税实行约束,但并不禁止缔约方为抵消其他缔约方因实施低环境标准而获得的不正当竞争利益对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也不禁止缔约方为保护本国环境而对进口产品征收其他国内税费。但为环境保护目的而其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国内税费不得高于其对国内同类产品征收的税费。严格禁止数量限制的结果,使得缔约方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数量限制措施也受到限制。一国基于环境保护而禁止某些产品的进出口,必须符合GATT普遍取消数量限制的例外规定,否则就会违反其承担的GATT义务。从这一点来看,GATT的普遍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似乎不利于环境保护。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实施数量限制不仅不会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反而会因实施数量限制而导致的贸易扭曲进一步恶化原有的环境问题。虽然第20条并未提及“环境”一词,但是,在许多环境贸易争端案中,由于当事国都援引该条(b)项和(g)项为其环境贸易措施辩护,因此,一般认为这两个条款与环境保护有关。根据第20条序言的规定,缔约方所采取的环境贸易措施不得在条件相同的各国之间构成不合理的歧视,也不得构成变相的贸易限制。除此之外,缔约方根据(b)项所采取的措施应是与GATT抵触最少的措施;根据(g)项所采取的措施不具有域外效力。第三节阐述卫生检疫措施协议,指出协议通过许多方式补充和完善GATT,但最重要的补充要算对国内措施纪律的补充。在GATT之下,阻止进口的国内健康标准仅仅受国民待遇原则的限制。只要给予进口产品的待遇不低于国内产品,无论国内标准多么不合理,都无关紧要。而不管非歧视的国内措施是否会影响贸易,协议则将它们置于其监督之下。由于协议有着比GATT更严格的纪律,在涉及协议的贸易争端中就不能再援引GATT第20条(b)项作为抗辩的根据。第四节探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指出WTO并不要求成员拥有技术规章,协议旨在保证强制性的技术规章和自愿性标准以及产品检验和证明不至于造成不必要的贸易壁垒,亦即技术规章对贸易的限制不应超过为实现一合法目标所必要的程度。所谓必要性是指,合法目标无法以其他具有较小贸易限制效果的措施达成;而且,除非采取所拟定的措施,否则会有无法达成合法目标的风险。在评估此类风险时,应考虑有关因素,尤其是可以获得的科学和技术信息,有关的工艺技术或所涉及的产品的最终用途。第三章分三节探讨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在WTO法律体制中的地位。第一节阐述单边环境贸易措施的种类,指出单边环境贸易措施主要有保护国内环境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和保护全球公共环境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第二节是对保护国内环境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法律问题的具体论述,指出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一国国内的环境问题,即不具有跨界外溢效果的环境问题,属于该国主权范围之内的事项,该国采取何种环境政策予以处理,他国无权干涉。换句话说,环境政策的选择反映了一国对环境品质及经济发展的价值取向,一国有权决定是否牺牲部分国民所得来换取高环境标准,或是牺牲环境品质以追求经济增长。因此,目前GATT/WTO法律体制,对各国的国内环境政策基本上不加干预。所以,不论是国内生产造成的污染或是对国内产品及进口产品的消费所采取的环保措施,WTO并未予以限制,换言之,各国均可权衡其所得及环境品质而决定其国内环境政策选择的优先顺序。保护国内环境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又可分为保护国内生命健康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和保护国内自然资源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就前者来说,只要国内税和管理规章只要符合不歧视原则,就算符合国民待遇原则。由于这一限制,有时缔约方会滥用符合国民待遇原则但不合理的产品标准,作为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为了解决上述贸易壁垒问题,GATT/WTO制定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规定缔约方所采取的产品标准和动植物检疫措施不得构成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就后者来说,一国为保护本国自然资源采取的出口限制措施可能被指控为保护本国产业的做法,并违反GATT第11条禁止数量限制的规定。虽然GATT第20条(g)项为缔约方养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的措施规定了例外,但是,该款要求有关措施必须同时限制本国生产及消费。因此,一国限制自然资源出口的措施很难援引该款得以合法化。第三节具体论述保护全球公共环境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涉及的法律问题,指出由于其存在种种缺陷,国际社会不赞成采取单边环境贸易措施保护全球公共环境。第四章分七节对多边环境贸易措施的问题进行了阐述。第一节概要介绍了多边环境贸易措施的种类以及包含环境贸易措施的多边环境条约。第二节以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巴塞尔公约为例探讨多边环境条约中的进出口许可制度,指出前者规定的濒危物种进出口许可制度与WTO法律体制基本一致,而后者的进出口许可制度则多与WTO体制抵触。第三节探讨多边环境公约中的配额和数量限制制度,指出其与WTO体制不相抵触。第四节探讨多边环境公约允许缔约国采取更为严厉的国内措施制裁违法行为这一制度,指出其与WTO体制不相抵触。第五节讨论多边环境公约对缔约国与非缔约国贸易的限制制度,虽然这一措施有利于鼓励更多的国家签署和履行多边环境公约,有助于确保多边环境公约的有效实施,并最终解决全球环境问题,但由于这一规定构成对非缔约国的歧视,与WTO体制冲突。第六节探讨多边环境公约中的技术与财政援助制度,指出这些技术转让和资金援助条款可能不会与GATT冲突,但它们也会引起一些问题。第七节探讨了协调多边环境协定与WTO体制的各种可能的途径,指出在WTO体制范围内采取行动将是解决多边环境公约与WTO规则冲突的有效途径。第五章分五节环境贸易措施与国际竞争的关系。第一节概要介绍了环境标准的不同对产品竞争力的影响以及不公平竞争对投资转移和环境政策的影响。第二节探讨环境倾销与反倾销的问题,指出环保人士所谓的环境倾销并不符合WTO反倾销法的要件。即使一国环境标准过于宽松,使得该国生产者得以享受环境成本外部化的利益,该产品的进口国亦无法依据WTO反倾销法对其征收反倾销税。第三节探讨环境补贴与反补贴税是否可以用于解决因环境标准差异而引起的竞争问题,指出一国政府如果没有采取适当的环境标准,致使该国产业负担较低的环境成本,而享有价格竞争优势,该国政府的这种不作为不构成WTO反补贴法中的补贴。因此,从现行国际贸易体制来讲,对低环境标准国家的产品征收反补贴税,以抵消其因低环境标准而获得的竞争优势,是行不通的。为弥补本国产品因实施高环境标准而遭受的竞争劣势,而给本国企业的环境投资给予以补贴,由于会影响国内产品的价格,具有扭曲贸易的效果,因此在现行多边贸易体制之下,并不属于不可起诉的补贴。如果受环境补贴的产品出口到其他国家,并造成相关产业的损害,则该国可以对其征收反补贴税。如果将为弥补竞争劣势而给予的环境补贴定性为不可起诉的补贴,则与环保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第四节探讨边境税调节制度在用于解决因环境标准差异所导致的国际竞争问题时存在的问题,指出传统的边境税调节规则仅仅适用于为增加财政收入而征收的间接税,并不一定完全适合于为环境保护等特殊政策目标而不是为增加财政收入而征收的环境税。最后第六节指出实施生态标志制度和协调各国的环境标准是解决不公平竞争问题的理想途径。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王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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